内容预览:
学校教科室教师科研工作考核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了促进我校教师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对教师的科研工作进行有效管理,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细则
(一)基础部分(过程管理)(100分)
1、读书学习(20分)。
积极参加读书学习活动,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和读书心得,不能按学校要求参加读书学习活动,不能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和撰写读书心得,少1篇或少参加一次扣1分。
2、科研培训(20分)。
能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各项教师科研培训活动,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一次各减1分,不参加扣4分。
3、课题研究(20分)。
积极参加教科室组织的课题研究,按时整理上交课题研究过程性资料,不服从学校安排迟交或漏交每次扣10分。
4、活动参与(20分)。
积极参与教科室组织的各种比赛活动,不服从学校安排,拒不按时参与活动的,每次扣5分。
5、资料上交(20分)。
及时上交教科室所布置的各种资料,迟交一次减0.5分,不交一次扣2计分。
(二)加分部分(效益管理)(20分封顶)
1、在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师科研活动中执教公开课或承担讲座任务,省级计5分,市级计4分,县级计3分,校级计2分,封顶5分。
2、认真实施课题研究,课题立项按省、市、县、镇级别分别计5、3、2、1分;封顶5分;课题如期结题的,省级课题计6分,市级计4分,县级计2分,封顶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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