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马锡的公司治理(doc 9)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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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淡马锡的公司治理
    淡马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淡马锡”)是新加坡财政部的全资国有控股公司。1974年成立之初,旗下35家公司(以下简称“淡联公司”)的业务仅限于本土,资产总计仅3. 
      5亿新元。截至2005年3月底,淡马锡投资组合市值达到1030亿新元,年平均股东回报率达到18%。淡马锡的表现可谓出类拔萃,令他国的国有企业不能望其项背。 
      据2006年3月所公布资料,淡马锡目前在80家公司持有5%至100%的股权,约一半资产分布在国外,在金融、电信、工程、运输、物流等领域都有较大的发展。旗下知名企业包括新加坡航空公司、星展银行、新电信,也在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持股。

      为借鉴淡马锡管理国有资产的成功经验,中国国资委曾多次派员到新加坡对其公司治理模式进行全方位考察。 
      虽然2004年6月国资委的通知规定试点企业董事会的外部董事不少于2人,但对于内、外部董事人数比例并无要求。到了2005年10月宝钢、神华成立董事会时,外部董事人数均超过半数。随后加入改革的诚通、国旅、国药、铁通也承诺逐步增加外部董事的人数,使之超过内部董事。淡马锡影响隐约可见。 
      那么,淡马锡到底有什么成功经验值得中国国有企业借鉴呢?我认为,可以从三方面来看:1)淡马锡和股东(政府)关系;2)淡马锡公司治理;3)淡马锡和下属公司关系。 
      政府不介入淡马锡商业决策过程 
      新加坡建国初年,经济基础薄弱,私人资本不足,投资能力有限。因此,国家担负起引导国民经济发展的重任,进入一般商家不愿涉足的高风险、高投资工业项目领域,如钢铁、造船、石油化学等,创办了一批隶属财政部的国有企业。这批国有企业于1974年被归入淡马锡旗下。 
      政府授权淡马锡和淡联公司按照商业模式灵活运作。同时政府也刻意自制,不干预淡马锡和其他国有企业的管理与商业决策。 
      新加坡政府对于国有企业一向坚持能者居其位的用人原则,任命有能力的人,确保决策过程透明化,给予其充分的信任,同时也赋予其相应的责任。 
      淡马锡董事会成员和总裁的任命和免职由财政部部长牵头,各政府部长及专家组成的提名委员会推荐,并须经民选总统同意。董事任期不超过三年,期满有资格被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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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作者: z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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