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县民政局2017年社会救助股工作要点
一、城乡低保
1.开展2017年度城乡低保对象审核及新增低保对象审批工作,做到精准识别低保对象。2.按照市政府要求及时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及补差水平。
3.以户为单位,按照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现行低保标准的差额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
4.运用遂宁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核查低保对象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信息,提高申请人经济状况核对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并全面核查低保兜底一批对象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按照家庭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据实补差。5.对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对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的,要求各乡(镇)进行备案,按上报备案资料,在复查审核时进行逐户调查。
二、特困人员供养
1.开展2017年度特困人员年度审核工作。
2.按照《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和《xx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特困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精准认定特困供养对象,准确评估特困人员自理能力。
3.根据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水平变化情况,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科学制定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及护理标准。
4.保证特困人员供养金及时足额发放。
三、城乡医疗救助
1.资助低保、特困人员、定救人员等困难群众参加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对象实施救助。并且对重点救助对象经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不低于70%。
3.进一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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